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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西寧9月4日消息(記者楊陽)西寧市城西區法院日前審理了一起以投資醫療器械招標為由的詐騙案件,被告人以該“內部消息”向合伙人騙取資金10萬元並挪作他用,目前該案件正在審理當中。
  內部人員操作醫療器械招標 投小錢欲投機倒把
  據該案件的受害人劉某介紹,被告人楊某與其為合伙人關係,二人共同經營了兩家藥店,但營業情況並不理想。2010年10月,被告人楊某口頭向劉某表示,青海省醫學會在進行內部投資醫療器械的招標,由於醫學會主任張某與在青海省人民醫院醫療器械科當科長的被告人楊某的丈夫陳某是同學關係,所以可以幫助劉某和楊某投資中標後再進行賣標,可以獲取50%的利潤回報。二人考慮可用該項目利潤來貼補藥店,劉某向被告人楊某確認此事之後,將10萬元投資款打到了陳某的銀行賬戶。有了“內部消息”和“內部人員”的保駕護航,劉某原想可以藉此減輕藥店經營不善帶來的負擔,但是2年時間過去了,劉某並沒有拿到該項目,向被告人楊某要求還錢卻被再三拒絕,劉某這才恍然大悟,自己陷入了一個被熟人設計的騙局當中。
  法院開庭審理 “假消息、挪用錢”浮出水面
  事發後,受害人劉某於2012年6月向公安機關報案,在偵查終結之後,被告人楊某由西寧市城西區檢察院以詐騙罪被提起公訴,2014年9月1日,西寧市城西人民法院對該案件進行了開庭審理。
  在庭審期間,公訴機關向法院陳述了被告人楊某在公安偵查階段的供述,楊某表示青海醫學院進行內部投資醫療器械招標一事是虛構的。楊某在庭審時表示,虛構該項目是為了掙錢,獲得利益。在獲得劉某用於投資該項目的10萬元之後,楊某將10萬元中的5萬元挪用到化隆縣人民醫院藥品配送的項目當中。當劉某向楊某要求退款時,楊某以“我們倆的賬目沒有算清楚”為由多次拒絕向劉某退款。目前10萬元贓款已被公安機關追回,法院將擇期進行宣判。  (原標題:西寧法院審理一起醫療器械招標詐騙案 投機倒把卻陷入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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