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
  □蔣友親
  前不久,我們分局下轄的路南派出所查辦了一起銷售假藥的案件。一天,我電話聯繫經辦民警小羅,約好第二天上午去“採訪”案件的相關情況。
  第二天上午,我如約前往,可小羅為另外一起案件去村裡走訪群眾了。我到達時,他辦公室門口已經有個中年男子在等候。
  小羅從村裡匆匆趕回,我想,按順序排隊的規矩不能破,便讓小羅先接待那位中年男子。這時,陌生男子朝我笑了笑,問我能否迴避一下。每個人都會有隱私,我點點頭便拉開房門走出辦公室。
  “兄弟情深,弟弟犯了案,你來找關係求從輕,我能理解,現在你來送禮,心意我也領了。但這錢不管怎樣我是不會收的,也是絕對不能收的,你們辛辛苦苦賺1000塊錢不容易啊,更何況我們有嚴明的紀律規定。至於從輕,我會儘量幫忙,但告訴你前提必須在法律框架內他有主動認罪、檢舉揭發等的從輕情節。”轉悠在辦公室門外的過道上,雖然沒有聽見陌生男子低聲細語說些什麼,但從小羅嚴肅的語氣中我明白了那陌生男子讓我迴避的用意所在。
  “就這樣,我走了。你給其他人辦事,謝謝你,羅警官。”陌生男子邊說邊快步走出。“停一停!快停一停!把這錢帶回去,免得讓我麻煩!”等小羅追出來,陌生男子已經小跑著出了派出所的院子。
  小羅把我領到他辦公室里坐下,手裡還拿著剛剛“受賄”來的1000元錢。他告訴我,剛剛送錢給他的就是我所要“採訪”那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哥哥。小羅讓我再等上幾分鐘,他先把這筆“受賄”來的錢給處理好。他給所長和教導員打去電話,講述自己遇到的事,請示所長、教導員該如何規範操作。按照操作流程,小羅從柜子里拿出相機,把這10張100元面額的“贓物”拍了照,隨後交到了內勤室那裡暫為保管。
  這時,小羅才有時間向我介紹那起案件的情況,還陪我去看守所採訪了犯罪嫌疑人。臨走時,小羅向犯罪嫌疑人要了他哥哥的電話。一走出看守所大門,小羅就給那位哥哥打去電話,嚴肅地告訴他務必儘快到派出所內勤室領回那1000元錢。
  (作者單位: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公安分局)
  (原標題:邂逅賄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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