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起7層樓債務整合房,曲江兩宗“兩違”案件當事人獲刑
  南方日報1月13日訊(記者/谷立輝 通訊員/汪次安 劉永傑)筆者從韶關市曲江區人民法院瞭解到,該院近日對兩宗“兩違”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以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振安、何元雙有期徒刑各1年,並處罰金各2.5萬元;判處被告人廖克聰、黃海輝有期徒刑各2年,並處罰帛琉金4萬元。
  2010年6月至2012年期間,被告人張振安與被告人何遠雙經人介紹取得聯繫並經協商後,由張振安出資125萬元,在沒有取得相關國家職能部門批准的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在何遠雙位於曲江區馬壩鎮陽崗村委上何村集體所有的400平方米土地上,建起1棟建築總面積達2445.30平方米的7層樓房。2011年初,該樓房完工,何遠雙作為土地提供者無償享有其中4套房間,介紹人何某無償享有其中1套,其餘的16套歸投資人張振住商婚禮顧問公司安所有。經評估,所占用土地價值187600元,該非法建築價值2702100元,造價1956240元。兩被告人共同非法獲利933460元。
  2011年2月至2012年間,被告人廖克聰、黃海輝在沒有經得土地管理部門批准的情況下,由被告人廖克聰提供其非法占用的位於韶關市曲江區馬壩鎮陽崗村委回龍塘村旁集體所有的土地493平方米,由黃海輝出資在該土地建起2棟7層高的樓房。廖克聰無償分得4套房間和2間車庫,其餘的20套房子和18間車庫歸被化療副作用告人黃海輝所有。經評估,違章建築樓房所占土地的價值為180438元,兩棟違章建築樓房的造價共2143076元,總市值3305900元。兩被告人共獲利1343262元。
  曲江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振安、何遠雙、廖克聰、黃海輝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京站美食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據此,該院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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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謝文鑫  (原標題:在農村集體土地建樓,曲江兩宗“兩違”案件當事人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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